职能部门

中心主任职责:

在主管厅长的领导下,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的有关法规、制度,确保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经常组织中心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加强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营造中心开拓创新、团结务实,勤政廉洁、公正高效的良好氛围。
三、主持制定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带领全体职工认真完成中心各项工作任务。
四、领导中心各科室和鉴定机构搞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
五、根据有关规定,搞好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聘任管理工作。
六、主持制定中心财务预决算,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七、关心职工生活,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及福利待遇。
八、完成厅里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职责:

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一、负责起草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和有关文件材料。
二、负责各类文件收发、传阅、承办、归档和管理,适时搞好报刊杂志的订阅工作。
三、负责中心介绍信、承办函件的收发和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购置与管理,协调各科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四、负责中心财务、固定资产的登记,编制、执行中心年度经费预算、决算,负责资金的筹集、管理,维护财经纪律,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负责中心干部职工的调动、聘用、考核、奖惩、晋升和工资管理工作。
六、搞好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及后勤保障等行政业务性工作,活跃的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
七、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考核科职责:

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一、依据《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细则》,组织协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的考务管理工作。
二、对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已批准建立的鉴定所进行年检评估。
三、对每年的全国统一鉴定和全省定期鉴定制定实施方案,并发布鉴定公告。
四、对申请鉴定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协调有关部门或单位落实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根据鉴定总结报告书,向试题科申领证书,并按劳动部规定的证书填写格式和编码方案统一打印职业资格证书。
六、制定考评员队伍中、长期发展规划,具体实施考评员的培训、考核及资格认定工作。
七、制定考评员聘任合同,按期搞好考评员资格证书的发放和年度评议工作,聘期满后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
八、建立考评人员的日常管理档案和年度评议考核制度,定期组织考评人员进行业务交流活动,建立各类考评人员人才库。
九、做好鉴定数据的统计工作,按规定时间向部鉴定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同时搞好鉴定资料的存档,并建立查档目录。
十、与劳动出版社及部职鉴资料发行站建立业务关系,负责做好教材的征订、发放和保管工作。组织编写有关鉴定教材和出版、发行工作。
十一、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技术规定,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巡考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研究咨询和宣传工作。
十三、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试题科职责:

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一、根据中心鉴定工作的计划和考核科送达的鉴定通知书,组织命题、印制、封装试卷,办理试卷领取手续,做好阅卷及试卷的归档保管工作。
二、负责中心国家题库地方分库及省级题库的建立和使用管理,完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分配我省建立国家题库分库所涉及工种的题库建设任务,并做好与国家题库的联网工作。
三、制定规划,分期分批搞好专家命题委员会的建设。负责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站的建站资格审查、试题资源管理、命题、考试、阅卷及证书发放工作。
五、负责全省职业技能竞赛试题命制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智能化考试工作。
七、负责职业分类、地方职业标准的拟定工作。
八、承办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和发放。
九、搞好鉴定技术资料的管理存档工作。
十、完成对行业特有工种报送试卷的鉴定审核工作。
十一、参与职业技能鉴定的年检评估及巡考工作。
十二、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来源:  更新时间:2004-06-29  阅读次数: